發言人:王士帆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
發表日期:2020/12/22(二)
本場主題:刑事訴訟之證據禁止內涵
區塊鏈證據與雲端取證 │ 蘇凱平
刑事證據能力判斷的案例研討 │ 吳燦
數位證據的類型、爭執與盲點 │蘇凱平
刑事再審程序新探 │ 陳運財、吳燦等
內容簡介
主講人
王士帆 │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

刑事追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,「非謂為達事實認定之目的,即可不計代價、不擇手段、不問是非的取得證據或使用證據,以確保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實現」(106台上1161),證據禁止是刑事訴訟法的核心概念,構成刑事追訴的界線。但關於證據禁止的內涵,未必清晰可見。經過數年來整合,實務發展出穩定的證據禁止內涵。本講座擬分析臺灣法律與最高法院關鍵裁判,並輔以德國證據禁止理論,俾供學界及實務界參考。
【講 綱】
案例思考
「證據禁止」作為上位概念
證據取得禁止與證據使用禁止之連動關係
國家合法取證之證據使用禁止
結論-案例擬答
延伸閱讀